当前位置:首页 |
|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
|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各大企业(集团):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企业可结合工种(岗位)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开展工作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5190891 附件: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的通知.pdf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