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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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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1号); (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威人社函〔2020〕25号); (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 三、申请主体 参保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1年8月1日(含)之后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2020年至2021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期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办理渠道 (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申请人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服务大厅→社保就业个人网上服务→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公共就业→失业补助金申领→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个人用户登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三)“威海人社”手机APP 申请人可登录“威海人社”手机APP →就业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信息→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四)微信 申请人可通过微信申请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信息→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五)支付宝 申请人可通过支付宝申请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失业补助金申领→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信息→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申请人到最后一次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九、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12333 环翠区 5228927 文登区 8251232 荣成市 7571538 乳山市 6651926 高 区 5626012 经 区 5963707 临港区 5551205 市本级 519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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