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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3 14: 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聘任院士科研和生活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协议、在(为)鲁开展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产品研发等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生活津贴、科研活动经费的聘任院士及合作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2.聘任单位与院士本人签订了具体的聘任协议书,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具体内容,并认真履行聘任协议取得较好成效。所聘院士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80周岁以下(194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聘任单位与院士的年度协议期满。聘任院士年度协议期内累计在山东工作时间2个月(60天)以上(解释说明见附件1),并如期完成协议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未实地来鲁工作但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灵活方式为鲁工作的,或受院士委托核心团队成员来鲁具体参与项目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可视同为“在山东工作时间”。

三、申报程序

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民营组织等,按所在驻地由各区市人社部门组织申报,各区市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聘任院士登记表》(见附件2)。

2.《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见附件3)。

3.院士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4.聘任院士协议期内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聘任院士本人或聘任院士团队与聘任单位合作建立和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情况;开发新产品,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情况;取得的成果等。总结内容应细致准确描述聘任院士发挥的作用及工作量。《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由院士本人签字认可,不能以复印、签章等代替院士签字。

5.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院士证书复印件;聘任院士年度聘期内在聘任单位的工作照片(不少于3张,彩色打印,并附详细的图片文字说明);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灵活方式为鲁工作或受院士委托核心团队成员来鲁具体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以聘任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EI、ISTP等论文收录证明;其他可佐证聘任院士在鲁工作的情况资料。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装订版(1份)和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市于9月17日下班前将纸质装订版材料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527房间),电子版及扫描件(pdf格式)通过威海市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账号。

、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聘任院士在(为)鲁工作情况,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各区市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切实负起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责任。

2.为切实做好院士服务工作,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将主动为新聘任为我省服务的院士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提供全省高层次人才绿色服务通道。请各申报单位主动向未持有“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的院士介绍服务事项内容,根据院士意愿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为聘任院士配备服务专员,确保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尽早惠及聘任院士。

 

 

   联 系 人:王  彬   邹金赤

   联系电话:0631-5190961,5190505

 

  

   附件:附件1:协议年度内在鲁工作天数解释.doc

         附件2:聘任院士登记表.doc

         附件3:聘任院士工作情况简表.doc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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