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配合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时间 |
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动用工检查(书面审查) | 依法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不含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被评为A级、列入劳动保障“红名单”的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上审查 现场检查 | 无配合部门,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 6月30日前 |
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职业介绍行为 |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职工的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海事局部门,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 6月30日前 |
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动用工检查(日常巡查) | 2021年度举报投诉查证属实;检查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无配合部门,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 9月1日至10月31日 |
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全市住房建设领域、交通领域、水利领域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部分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住建、交通、水务部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 9-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