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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8 14: 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人社办发〔2021〕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服务企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扎实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推动形成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局面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调整到期就业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推动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落地,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健全就业政策督导落实机制,优化就业质量效益考核,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拓宽就业渠道,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紧盯就业困难人员、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大力实施青年人才留威回威行动,扩大“521”政策惠及范围。打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的作用,通过实习带动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失业人员登记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出台新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分类分步降低贷款担保门槛。实施“乡村贷”“人才贷”,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创业。加大对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管理,加强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建设,为目标群体提供创业培训 (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全链条”创业服务。

(四)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各类职业(技工)院校、认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加强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城乡各类群体通用工种、市场急需工种、威海特色专项职业能力等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企业“冲击新目标”重点任务,突出加强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金蓝领”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不断壮大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在全省率先打造“威海市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平台”完善“线上理论学习+线下实操实训”模式。全年完成“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

(五)加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探索“互联网+人力资源”新型服务模式,推动城市共享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培训从业人员2500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组织实施“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广应用就业服务平台,拓展线上线下多元服务渠道。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流程,完善业务经办系统。实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快办行动,推进就业人才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大数据监测平台。

(七)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点行业和群体就业失业状态。完善失业保障机制,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失业金标准。健全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八)打好助企招工“组合拳”。动态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做实“云招聘”“企业员工余缺调剂”等特色版块,举办“走遍四海·职在威海——2021年山东威海网络招聘会”等网络专场招聘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名校人才直通车”、中国(山东)海洋人才招聘等品牌活动。搭建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引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入驻,同步设立10处线下“零工市场”。出台招工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让更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院校享受政策红利。拓宽市外劳务合作渠道,强化对现有市外劳务合作基地的联系沟通,增设云南、贵州等地为劳务合作基地,拓宽劳务合作网络。加强与驻威高校合作,组织驻威院校毕业生到我市重点企业(园区)考察,提高校企人才合作成效。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优秀用工企业现场观摩活动,以典型带动促用工生态优化,营造尊重劳动者的良好氛围,打造“就业友好型城市”品牌。

三、健全多层次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

(九)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保政策,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改革衔接准备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政策平稳实施。理顺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跨统筹区域转移接续、社保待遇处理政策。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多层次发展。完善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养老金调整机制,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公务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办法。落实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工作,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责任统筹分担办法和工作评价奖惩制度,压实基金收支责任。完善工伤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工伤医疗费联网机制,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十)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狠抓扩面征缴工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照上级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十一)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大力推广工伤预防线上服务系统,扩大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聚焦重点和高风险行业企业,上门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提高工伤预防成效。完善工伤认定机制,健全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机制,提高现场调查效率。加快完善简易工伤快速认定机制,提高认定效率。

(十二)规范社保经办风险控制。制定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建立“三个全面取消”长效机制,杜绝基金业务线下操作风险。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违规领取养老待遇核查追偿力度,严防基金跑冒滴漏。健全工伤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机制,规范工伤医疗康复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三)推进经办服务便利化。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快办行动,推行7个“打包一件事”事项,加快实现“一窗办理”。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加快推进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顺畅衔接,推行“不见面”“无纸化”“提速办”等服务。完善社保大厅综合柜员制,推动业务下沉基层办理。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提供就近服务。完善大厅便利化服务措施,围绕老年人、残疾人、母婴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快办事、好办事。

四、实施“人才兴威”行动计划

(十四)打造针对性强的引才活动。建立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定期摸排机制,通过引才工作站、海内外专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定期推介宣传。重点围绕新材料、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产业需要,摸清全球全国范围内专家分布,建立“人才地图”,开展常态化、小规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威海。加大海外留学人员引进力度,建立留学生回国创业就业统计机制,重点对接韩国100余所高校的留韩学生,以云端对接、直播录播、实地考察等方式,按季度开展引才活动。

(十五)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放大人才工程政策效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项目。计划选拔25名左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实施博士后聚集计划,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储备库,打响“威海博士后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品牌,组织实施博士后资金资助工作,争取获批设立3家以上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20名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人数达到90名以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业农民和基层农业技术职称工作,推进开发区特色职称评审工作。

(十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省市技能人才和载体的推荐选拔等工作,计划评选市级技能人才荣誉称号50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提升平台载体建设层次,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实施绩效管理。提升技能竞赛层次,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市级品牌建设,逐步构建以市职业技能竞赛为龙头,以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单位岗位技能竞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组织开展2021年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发挥企业、院校、政府三方机制作用,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赢。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备案及开展自主评价工作。

(十七)打造各具特色的人才驿站。开展人才驿站省级试点创建工作,在全市重点企业、科研院校、园区和镇街布局人才驿站。健全专家服务基地、高层次人才驿站、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等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示范引领的服务网络。全年力争设立人才驿站8个,通过驿站组织人才交流活动20场次以上。

(十八)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效能。完善提升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区市标准化服务模式。集聚社会化服务资源,引入金融、法律、交通、文体等相关企业服务资源,延伸人才服务链条。升级服务专员考核方式,采取服务自评+案例支持等形式,发挥考核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开展“绿色通道服务体验日”活动,组织部分高层次人才到服务场所体验绿色通道服务,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水平。

(十九)全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计划选拔20名左右市级“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大力实施“威海鲁菜师傅”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乡村振兴专家大讲堂”、“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直通车”活动,免费开展乡村旅游、母婴与养老护理、中草药种植加工和胶东花饽饽、鲅鱼水饺等特色培训项目,适时举办农村居民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6500人次,全面完成省委乡村振兴培训考核任务。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制定本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目录,加大公开招聘指导、监督。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省部署,适时启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工作。

(二十一)加强人事考试服务。健全完善人事考试各项制度,做好人事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常规疫情防控、考务操作培训和考务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高科技作弊,确保稳妥完成全年各项人事考试任务。

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二)完善机关公务员工资分类管理制度。适应不同类型公务员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工资管理办法。持续缩小市县差距,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二十三)深化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改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用人单位分配自主权,搞活内部分配。

(二十四)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企业薪酬调查机制,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七、推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十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突出矛盾源头治理。动态监测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加强政策供给和宣传解读。

(二十六)加大农民工根治欠薪力度。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优化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行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欠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二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监管对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推动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加强对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探索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确保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举报投诉案件数量双下降,按期结案率达100%。

(二十八)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加速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使用,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和谐化解。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作用,实行容缺立案、一步到庭、自选送达等便捷方式,积极探索线上办案。强化调、裁、审衔接,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效。

(二十九)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处置,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做好群众诉求处理工作。做好12333热线整合工作。

八、统筹推进综合基础性工作

(三十)推动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练兵比武活动,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窗口队伍经办能力。完善落实窗口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音。

(三十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清、减、压”,压减证明材料,缩短办事时间,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秒办”。再造业务流程,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务服务“一链办理”。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简便办”“上门办”。落实“好差评”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三十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处理申请政务公开事项。

(三十三)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制定本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及重点任务分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稳妥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的法治人社环境。

(三十四)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计划。加大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力度,提升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提升新闻发布实效。坚持传统媒宣传和新媒体宣传并重,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持续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有效化解舆情风险。总结提炼一批改革成功经验,打造先进典型。做好各项专题调研工作,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及时为领导决策和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三十五)做好财务核算与规划统计工作。规范资金管理,做好会计核算。严格预算执行,高质量编报年度预决算,组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资产。做好人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实施2021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做好年度监测工作。

(三十六)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全面梳理和审计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各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从风险防控和整改效能层面提出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三十七)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做好向国家和省联合推荐表彰工作。

(三十八)深入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联动,深化人社大数据开发利用,将信息化建设与业务紧密结合,发挥互联网的引领促进作用,推动业务形态创新发展。启动第三代社保卡制发工作,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及应用。全面提升社保卡服务水平,拓展社保卡在人社领域及其他部门“一卡通用”。完善社保卡线上服务渠道,实现社保卡业务线上办、掌上办。扩大社保卡服务网点数量,提高即时制卡效率。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络安全防护力度,提高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全面提升防护意识。

九、全面加强党建和自身建设

(三十九)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精致模范机关建设和“真情人社-服务民生”系列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严肃开展各项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深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导权。

(四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干部作风大改进等活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大比武”,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精于实践、公正廉洁”的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科室、单位职能设置。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等人事管理服务工作。

(四十一)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党规法纪教育、清廉家风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走“清廉之路”,引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坚持以上带下,推进“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走深走实,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廉政风险预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三不”一体化,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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