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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知识小讲堂——社保热点问题问答


发布日期: 2021-12-03 13: 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一、问: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规定发放养老金。其中:

    1.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原在企业参保缴费满10年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退休年龄仍按50周岁执行。

    2.女性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在企业就业后,在企业参保缴费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仍按50周岁执行。

    二、哪些情况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补缴?

    1.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等规定执行。

    2.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和原始档案以及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原始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明确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那些人需要补基数差?如何补缴?

    根据省统计部门测算的相关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906元,平均每月6242元,2021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按照省里的规定,年初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的,需按照3746元进行补缴。

    其中,在职及变更工作单位的职工个人补差部分由目前所在单位为其代扣代缴完成补差业务,个人不补差缴费;社保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因故去世、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个人不补差缴费。

    需个人补差缴费人员主要包含企业离职中断缴费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包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个人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系统自动产生,个人补差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

    1.企业离职中断缴费人员需要持身份证到各办税服务厅或社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完成补差缴费,也可持身份证到各办税服务厅或社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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