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区市亮点|荣成市:劳动仲裁“巧执法文明法治 护民益真诚公正” |
||||
|
||||
|
||||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赠锦旗 2021年11月15日,萧瑟的冷风给初冬的天气带来一丝寒意,但是对于家住贵州省晴隆县的王某来说这一天心里是温暖的,打了近三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其弟弟的工亡待遇赔偿款终于拿到手。 当日下午,王某携带一面写着“巧执法文明法治 护民益真诚公正”字样的锦旗,专程送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达对仲裁院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见到办案人员,王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们帮我母亲拿到了我弟弟的工亡待遇赔偿金,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们全家的感谢,今天带来一面锦旗略表我的心意,希望你们收下。” 据悉,王某的弟弟王某奎于2019年6月到我市某水产公司从事远洋船员工作。2019年7月,王某奎在海上作业时,不慎落水失踪。王某奎死亡后,水产公司仅向王某奎的母亲唐某珍支付了10万元的赔偿款,其余待遇公司以唐某珍索要的待遇过高避之不谈,并拒绝为王某奎申请工伤认定。唐某珍强忍老年丧子之痛,开始四处奔波为王某奎的死亡待遇讨要一个说法。 2020年4月,唐某珍与儿子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王某奎与水产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依法裁决后确认王某奎与水产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唐某珍经过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再次于2021年8月19日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从这里为王某奎的死亡待遇讨回一个公道。仲裁员在见到唐某珍后,热情接待了唐某珍,了解到详细案情,当日受理了唐某珍的仲裁立案申请,并向双方发出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开庭前,仲裁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该公司以赔偿数额过多为由,不接受调解。庭审当日,仲裁庭采用要素式办案方式,仅用一个小时的调查就快速确定了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事实。2021年9月,仲裁庭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局裁决,裁决由该水产公司向唐某珍支付王某奎因工死亡待遇赔偿款共计95余万元,这样一起困惑唐某珍一家长达两年之久的案件终于结案。劳动仲裁适用要素式审理和终局裁决案件,既节省了仲裁庭审时间,又减轻了唐某珍诉讼之苦,有效保护了唐某珍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深入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宣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能,坚持调解优先、裁调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打造阳光仲裁、温情仲裁为导向,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方针,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切实发挥调解仲裁的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和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