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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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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威人社办发〔2020〕50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职称评审服务,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发挥职称评价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拓宽评价人员范围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有关规定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 二、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按照劳动(聘用)关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各类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工作单位负责推荐申报,逐级审核呈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推荐申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呈报。 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切实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畅通有效的职称申报渠道。 三、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一)建立特殊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持有“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和在省内外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后留(来)威工作的博士后、在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参评相应层级的职称;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二)开通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企业经济组织加强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放宽长期在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各类用工)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逐级申报初中级职称的限制,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参评相应级别的职称。其中,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其他条件符合相应系列工程技术评价标准条件者,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且其他条件符合相应系列工程技术评价标准条件者,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探索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支持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立足区内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人才发展需求,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新兴特色专业职称,制定特色专业职称标准条件,创新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办法,促进特色专业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相衔接,加快形成特色人才聚集优势,积极服务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大型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申请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 (五)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考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体现不同领域专业技术特点和工作实际,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做好职称评审与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制度的有效衔接。支持企业参与相关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企业专家。 四、优化管理服务方式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推广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着力提高职称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可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评审通过后发放电子职称证书,实现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职称信息查验服务,形成评价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体系,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为打造“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0.09.09).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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