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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2-10 17: 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一、事项名称

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申报

二、设定依据

《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4以下简称“办法”

三、申请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由国家省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以下简称博士后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设立博士后站(基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以及在站(基地)、出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建站资助:

①威海市博士后站(基地)建站资助申请表;

②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材料;

③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④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站(基地)文件。

2.项目启动资金资助:

①威海市博士后项目启动资金资助申请表;

②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材料;

③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3.配套奖励:

①威海市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奖励资助申请表;

②获资助项目简介;

③国家或省博士后项目资助批准文件

4.生活津贴:

①威海市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

②威海市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佐证材料: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表或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和博士后证书;博士后进站(基地)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5.考核奖励:

①威海市博士后站(基地)考核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国家或省优秀博士后站(基地)批准文件。

6.安家补贴:

①威海市博士后人员安家补贴申请表;

②博士后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工资发放流水记录;

④博士后人员出站介绍信;

⑤户口证明材料。

五、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胶州路7号)。

六、办理机构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九、联系电话

0631-5190961。

十、办理流程

1.设站单位审核、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或企业注册地由主管部门(单位)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并结合办法规定,召集5名以上(含5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并考察;

3.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公示、考察结束后,形成无异议的公示考察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经公示、考察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受资助项目名单,按规定将资助资金按申报渠道经由主管部门(单位)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拨付至设站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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