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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371081工伤举证(2025)105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青岛鸿海润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2-25 15: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青岛鸿海润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于明光于2024年10月22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2月18日予以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鲁371081工伤举证(2025)105号《限期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举证的,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无法向你单位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631-8476809    

特此公告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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