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地专项行动】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提高! |
||||
|
||||
|
||||
补贴标准提高:家政服务机构(含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为16-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不低于12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标准由60元/人/年提高到100元/人/年。 申报条件 家政服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机构,统一为16-60周岁的从业人员购买不低于12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主体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商业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和花名册。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631-5190912 环翠区 0631-5228927 文登区 0631-8980456 荣成市 0631-7575257 乳山市 0631-6651926 高 区 0631-5682099 经 区 0631-5985715 临港区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 0631-8963812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