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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威海市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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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38号文件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可以记功。 经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市直单位推荐、上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拟给予刘健等297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631-5190828 通讯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619室 邮 编:264200 附件:2020年度威海市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拟给予记功奖励名单.xlsx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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