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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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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威人社函〔2021〕4号 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广泰融租字〔2021〕1号)收悉。经审核,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407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予以备案,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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