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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工作奖励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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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给予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工作奖励的决定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国家级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扶贫办,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扶贫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市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发挥行业优势、立足岗位特点,担当作为、创新实干,取得显著成效。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了一批心系群众、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0号)等通知精神,经逐级推荐遴选和审核评议,决定给予苑岗等20位同志、威海市文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0 个集体记功奖励,给予市直王婷等38名同志、威海市接待事务中心(原威海市接待处)等20个集体嘉奖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事业单位和广大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更大力度落实帮扶政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威海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嘉奖个人和集体名单.docx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工作奖励的决定(威人社发〔2021〕2号).docx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工作奖励的决定(威人社发〔2021〕2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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