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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19 16: 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根据《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威海市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威人组发〔20197号)《关于支持“1+4+N”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威人组发〔20214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1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19日启动,123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博士后研究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11130日)。

3. 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11130日)。

4. 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三、津贴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四、受理审核程序

 1.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对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采取承诺制免申报材料的方式,主动向大学生兑现津贴资金。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具体流程为(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用人单位登录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对系统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并下载人员信息表、承诺书和公示模板;

对有遗漏的符合条件人员在表中进行增补;

将增补人员和推送人员信息汇总后,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20217-10月的工资流水。

另外,所有企业新增补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在高校、技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再次申请人员仅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创业人员需登录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0826

                                     0631-5197196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869086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981866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236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9210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8963812

(4)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可从“英才威海网”下载查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631-5190961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5819520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631-5300009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5216013

5.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703853

 

 附件:1: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规定的企业名单.xlsx

        2: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申报系统网址和操作说明书(企业).docx

        3: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申报系统网址和操作说明书(高校).docx

        4: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申报系统网址和操作说明书(创业人员).docx

 


                 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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