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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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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威人社字〔2021〕3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行业、企业、院校: 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承担。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并受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信息变更、终止等备案业务,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举报投诉等工作。 二、威海市内有关单位设立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属、中央驻威有关单位设立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也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材料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发生信息变更10日内和停止鉴定业务时均应书面告知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于每次鉴定前30日报送鉴定申请,并于鉴定结束后5日内报送鉴定成绩。 三、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应在收到设立、信息变更、终止等备案材料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0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备案告知书完成备案,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备案信息,同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四、原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设立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中,许可有效期已过或调整考核鉴定范围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 联系人:李献海 联系电话:5190891 邮箱:whrlzyhshbzrlzx@wh.shandong.cn 邮寄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威人社字〔2021〕3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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