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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威海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红名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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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实施,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激励守信用人单位,根据《威海市劳动保障“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规定,符合列入劳动保障“红名单”的条件为以下情形之一:(一)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二)获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且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现我局拟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企业;获得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2019年度财税地方贡献50强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威海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励威海企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和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威海企业,共计485户企业列入威海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红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hrlzyhshbzldjc@wh.shandong.cn。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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