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威海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红名单”》 (征求意见稿)公告 |
||||
|
||||
|
||||
拟列入威海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红名单”单位: 为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实施,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激励守信用人单位,根据《威海市劳动保障“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规定,符合列入劳动保障“红名单”的条件为以下情形之一:(一)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二)获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且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我局拟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企业;获得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2019年度财税地方贡献50强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威海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励威海企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和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威海企业,共计485户企业列入威海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红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告。 上述用人单位若对本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红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不同意见,我局将调查核实。 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 联系人:丛萍萍、刘文玲 联系电话:5190882、5197759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