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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2020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发布


发布日期:2020-01-22 14: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为做好我市城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了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3550元至17750元上下限(最低基数3550元、平均基数5917元、最高基数17750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公布的缴费基数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2020年度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暂按照355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提醒大家

 

2020年度,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同步申报、同步征缴,执行统一缴费基数,最大程度地方便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

1—4月份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集中缴费期,请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的享受。

山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省公布的标准“保底封顶”执行,分别由社保和医保经办机构作相应的调整处理 。

政策链接:http://rsj.weihai.gov.cn/art/2020/1/2/art_46803_224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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