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 服务直通车 >> 就业创业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就业类)及办事指南-市外引进人才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12-10 17: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市外引进人才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中央省属、外地驻威、市属企业由市外调入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调入手续。

    ◆办理机构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招聘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山东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国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山东省重奖有实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的通知(鲁发[1992]14号);

 2、《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威发[2010]16号);

    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威人社发[2013]16号)。

  ◆申请条件

   本地企业接收市外人员档案。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

 3、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一)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入

 1、调入单位报送《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调入单位盖章);

  2、符合引进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出具调函,中央省属、外地驻威企业可自行办理调动手续。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时间内,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方式


 0631-5193676

   办理地点

   胶州路7号二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