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就业类)及办事指南-市外引进人才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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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引进人才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中央省属、外地驻威、市属企业由市外调入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调入手续。 ◆办理机构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招聘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山东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国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山东省重奖有实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的通知(鲁发[1992]14号); 2、《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威发[2010]16号); 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威人社发[2013]16号)。 ◆申请条件 本地企业接收市外人员档案。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 3、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一)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入 1、调入单位报送《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调入单位盖章); 2、符合引进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出具调函,中央省属、外地驻威企业可自行办理调动手续。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时间内,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方式 0631-5193676 ◆办理地点 胶州路7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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