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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就业类)及办事指南-流动人员市内流动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12-10 1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流动人员市内流动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市内流动

  ◆申请条件


  代理单位之间、代理单位与市属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给予办理流动手续。

     办理机构

  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威人社发〔201316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

  3、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一)企业职工在企业间工作流动

     1、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加盖公章的《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一式两份。

     2、调出单位同意后,在《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发回调入单位。同时调出单位与拟调出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和流动手续。

     (二)档案托管人员到企业工作流动

     1、档案托管人员持调入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托管机构办理流动转移手续。

      2、托管机构在《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调出意见栏加盖公章,同时将整理好的档案发给调入单位。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时间内,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方式

     0631-5193676

    办理地点

    胶州路7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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